学生宿舍管理规定

时间:2008-02-20浏览:2282作者:来源:上海震旦职业学院责任编辑:设置

一、  寝室卫生
(一)   地面干净、无纸屑杂物,不经常穿的鞋子要放入床下,并放置整齐。
(二)   墙面无脚印、球印等痕迹,不乱张贴,墙面墙角无蜘蛛网。
(三)   桌凳保持整洁,桌面上摆放的物品要整齐规范,凳子坐毕后放在桌肚里。
(四)   窗户明亮干净,门上、墙上、橱上不涂写,不乱张贴。
(五)   床铺保持整洁,被子要折叠整齐,应摆放在靠窗子的位置,枕头放在被子上,方向要统一。
(六)   应注意寝室内的通风,保持室内(包括卫生间)无异味。
二、  物品摆置
(一)子不准移动,凳子不可改做另用,坐毕后放入桌肚。
(二)铺位不得任意调换。
(三)盥洗室内物品放置要整齐。脸盆、毛巾、漱口杯、热水瓶、肥皂合、拖把、畚箕等物品处保洁外,均应放入规定位置。牙刷、牙膏的方向一致,一律向右倾斜。
三、  就寝纪律与安全
(一)  生不可随意外宿,若有要事须回家住宿,必须凭班主任同意的请假条到宿管人员处登记后,方可外宿;第二天,学生必须家长回执交宿管人员。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打电话向宿管人员或班主任请假,事后补假。
(二)   学生要严格遵守作息纪律,不在住宿区大声喧哗、嬉笑、打闹,尤其在熄灯以后要保持安静。
(三)   严禁使用违章电器:如热得快、电热杯、电热锅、电饭煲、电吹风、电热毯等各种电加热器具。不得私拉接线板。
(四)   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:如酒精炉、蜡烛等各种易燃物品,不得在宿舍里燃烧废纸等杂物。
(说明:以上3、4两条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一经发现,除立即没收外,还要上报学生处予以处分。)
(五)加强自我防范意识,随手关门锁门,未经宿管人员入室;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特别是贵重物品。
四、寝室外纪律
(五)持寝室外墙面(公共过道)无痕迹,不得刻画或涂写。
(六)     每天要及时将寝室内的垃圾倒入楼层放置的垃圾箱,不得将垃圾扫在过道里。
(七)公用热水器随开随关,注意节约用水与用电。
(八)清洗拖把时要将上面的水整干净,避免将水滴在过道里,摔倒他人。
(九)自行车不得乱停乱放,必须放在指定地方。
(十)晾晒衣物要在指定地方。
以上规定,请同学们共同遵守,为大家也为自己创造一个美好的住宿环境。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,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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